法定的离婚条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上一篇:方家山核电站
下一篇:发动机抖动
相关文章
大学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
06月22日
晶体熔化条件
06月21日
水凝膜防摔吗
领导权力
油脂水解
湿地形成原因
06月20日
最新文章
水准仪精度
帐篷杆
绿藻
触手番
纸片人是什么意思
tiny免流教程
热门文章
梦见电梯坠落
梦见父亲出车祸
剑网3哪个职业好玩
准生证办理流程2014
ipodnano,ipod nano是什么
盟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