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田制指的就是将能够耕种的田地划分成很多块、面积相当的方形状,且这些田地由王室主持开垦,经过精心的疆理,按正南北和正东西的方向,有纵横交错的大小道路和灌溉沟渠。这就是汉儒记载的带有理想主义色彩的周代井田。在井田制下,卿大夫以下的贵族所分得的田地,不经王室或公室的特许,是不得随意买卖转让的。
西周时期,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
井田制实质是一种土地私有制度(夏商西周,一切土地属于国家)。由于关于井田制的相关考古资料的缺乏,有学者却认为,井田制可能仅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理想制度。由于地理环境和气候因素,这种制度可能从未得到严格的实施。
名称由来
“井田”一词,最早见于《谷梁传·宣公十五年》:“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夏代曾实行过井田制。商、周两代的井田制因夏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