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数字大写
阿拉伯数字大写为: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阿拉伯数字由0,1,2,3,4,5,6,7,8,9共10个计数符号组成。大写数字的使用始于明朝。朱元璋因为当时的一件重大贪污案郭桓案而发布法令,其中明确要求记账的数字必须改为大写数字,用以增加涂改帐册的难度。
据考证,大写数字最早是由武则天发明,后经朱元璋改进完善。
大写数字的使用始于明朝。朱元璋因为当时的一件重大贪污案“郭桓案”而发布法令,其中明确要求记账的数字必须由“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陌)、仟(阡)”等复杂的汉字,用以增加涂改帐册的难度。后来“陌”和“阡”被改写成“佰、仟”,并一直使用至今。
公元500年前后,随着经济、种姓制度的兴起和发展,印度次大陆西北部的旁遮普地区的数学一直处于领先地位。
天文学家阿叶彼海特在简化数字方面有了新的突破:他把数字记在一个个格子里,如果第一格里有一个符号,比如是一个代表1的圆点,那么第二格里的同样圆点就表示十,而第三格里的圆点就代表一百。
这样,不仅是数字符号本身,而且是它们所在的位置次序也同样拥有了重要意义。以后,印度的学者又引出了作为零的符号。可以这么说,这些符号和表示方法是阿拉伯数字的老祖先了。
公元8世纪左右,印度数字(即阿拉伯数字)随着佛学东渐曾传入过中国,但并未被当时的中文书写系统所接纳。大约在公元13到14世纪之间,阿拉伯数字由伊斯兰教徒带入中国,亦未成功。
明末清初,中国学者开始大量翻译西方的数学著作,但是书中的阿拉伯数字都被翻学译为汉字数字。阿拉伯数字在中国最早使用是在清光绪元年(1875年),原始版本《笔算数学》对引进的阿拉伯数字作了介绍以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