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窗效应”认为环境中的不良现象如果被放任存在,会诱使人们仿效,甚至变本加厉。“破窗理论”,简单来说就是“损害有益”,假设在市场完全饱和的情况下,一个人砸碎了理发店的玻璃窗,这一行为虽然对社会造成了破坏,但是理发师的不幸却是社会的福音,它将为玻璃生产商制造商机,生产商拿到钱后又去购买其他生产商的产品。
理论由来
美国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家菲利普·津巴多于1969年进行了一项实验,他找来两辆一模一样的汽车,把其中的一辆停在加州帕洛阿尔托的中产阶级社区,而另一辆停在相对杂乱的纽约布朗克斯区。他把车牌摘掉,把顶棚打开,结果记录设备都还没陈设好,停在纽约布朗克斯的跑车就已经出现第一组“破坏者”,并且想私吞这辆跑车。爸爸吩咐妈妈清理车厢,自己则动手拆电瓶,不忘提醒儿子查看置物箱。
来来往往的不论开车或行走的路人,都停下来在这个拆除大赛中抢走车子上任何值钱的东西。紧接着重头戏来了,一位“破坏者”在有系统地拆卸后,成功扒走这辆置于纽约的跑车。而放在帕洛阿尔托的那一辆,人们路过、开车经过它,看着它,整整一个星期,竟然没有任何人对它“下手”。
以这项实验为基础,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琳提出了一个“破窗效应”理论,认为:如果有人打坏了一幢建筑物的窗户玻璃,而这扇窗户又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示范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久而久之,这些破窗户就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结果在这种公众麻木不仁的氛围中,犯罪就会滋生、猖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