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分求答!!关于“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侵权问题
自2005年岁末电影《无极》播放以来,关于《无极》的评论就一直未停止过,其中胡戈自己创作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对其评论具有代表性,并且胡戈的作品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并且深得网民的支持和喜爱,而《无极》导演陈凯歌则怒不可遏,直言这段视频的作者胡戈“无耻”,声称要对其提起诉讼,从而引发了陈凯歌声称要诉胡戈侵权一事。胡戈到底有无权利对《无极》进行评论?其到底是否对陈凯歌构成侵权?如果侵权,那么前者侵犯了后者的何项权益?笔者就此问题进行简要分析,以求教于大方之家。
一、胡戈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是否构成独立的作品?
根据我国的通说,著作权指的是作者对其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是多种多样的,但不是所有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都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保护对象。一般认为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标准为:
1、独创性。对于独创性的标准是来自英国,但是英国的标准较低即“额头出汗原则”,它只要求独立创作独立完成。但我国的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认为只要一件作品的完成是该作者自己的选择、取舍、安排、设计、综合的结果,既不是依已有的形式复制而来,也不是依既定的程式或程序推演而来即可。
2、具有可复制性。作品的可复制性决定了作品的财产性。
3、应当是思想或感情的体现。
4、作品的表现形式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
胡戈的作品《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虽然使用了《无极》的片段,但并不是原样照搬,而是对这些片段做了加工、剪辑,重新配音,经过多种处理后,使用同样材料的作品,讲述的是完全不同的故事。同样的一些人物、情节,在《无极》中是一个发生在远古时代的带有神秘色彩的故事,在《馒头》中则是发生在当代的一个由于青少年心理问题而导致的凶杀案件,是属于个人独立完整的数字化电影作品,并且在作品的内容上有其独创性,是其个人思想和感情的体现,并且作品采用了类似于电影的方式,其表现形式也是符合法律的规定的,因而胡戈的作品构成了独立的作品,是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二、胡戈有评论的权利
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由上可以看出,我国公民有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指的是公民享有宪法赋予的通过口头、书面、著作及电影、戏剧、音乐、广播、电视等手段发表自己意见的自由权利。言论自由是公民政治自由中的最重要的一项权利,它包括出版自由、学术自由、新闻自由等[1].胡戈作为我国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有权利评价他人已经公开发表的作品。电影《无极》在社会公映后,便属于公开发表的作品,因而任何人都可以对其发表评价。评价自由属于公民个人的宪法权利,任何人无权非法干涉。胡戈作为我国公民,有权利对其评价,并且有权利选择评价的方式,包括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
三、胡戈有合理利用的权利
我国著作权法对于著作权人规定了许多的权利,同时也作了限制: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二)项规定,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并且列举了12种概况,例如1)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胡戈在其作品开头中有一段文字如下:“以下你看到的东西,是本人自娱自乐之作,内容纯属虚构,全是瞎编乱造。本东西仅限个人欣赏,禁止传播。”胡戈作品中的广告也是虚构的,不存在受商家操纵而获利的目的。并且胡戈在作品的最后表明了其作品的电影镜头是由电影《无极》剧组提供,并且写明了导演是陈凯歌,演员有张柏芝、张东健、谢霆锋、真田广之、刘烨、陈红、程前等,并且表明制片人是陈红,并没有侵犯陈凯歌的导演署名权。胡戈的作品全长19分钟,实际使用《无极》片中的内容没有超过10分钟,并且《无极》中的许多片段也不是陈凯歌的原创,例如牛奔和飞起来的人这两个镜头在以前的影片中就曾经有过的,牛奔的镜头是《狮子王》里面的,而飞人的镜头在二十多年前的《射雕英雄传》里面就有的。因而胡戈的作品属于《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二)项规定的情况,其创作的数字化影像评论作品是正常合法的电影评论,当然绝对属于正常合法的使用范围。
四、侵权行为的定义和要件分析
1、侵权行为的定义和要件我国《民法通则》第106第2款、第3款,对侵权行为做了一般性的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以上的规定,我国许多学者把侵权行为的内涵进行了归纳总结,形成的侵权行为概念之通说,为:侵权行为指的是行为人由于过错,或者在法律特别规定的场合无过错,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侵害他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的等法律后果的行为[2].根据以上的侵权行为定义可以看出,我国民法学界对于侵权行为采取了四要件说,即: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过错。
2、侵权行为的要件分析1)、违法行为主要指公民或法人违反法定义务、违反法律所禁止而实施的作为或不作为。违法行为作为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和违法两个要素,这两个要素构成违法行为的完整结构。行为是指人类或人类团体受其意志支,并且以其自身控制、管领物件或他人的动作、活动,表现与客观上的作为或不作为,。违法性指行为在客观上与法律规定相悖,主要表现为违反法定义务和违反保护他人的法律,以及故意违背善良风俗致人损害。违法行为包括三种形态:一是自己的行为;二是自己监护、管理下的人实施的行为;三是自己管理物件的不当行为。
胡戈的作品《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是行使个人言论自由权的体现,其行为并未违反法定的义务,没有实施法律所禁止的作为或不作为,也没有故意违背善良风俗致人损害,因而,胡戈的行为不具有行为违法性,不符合侵权行为的违法行为概念。
2)、损害事实是指一定的行为致使权利主体财产权、人身权受到侵害并造成财产利益和非财产利益的减少或灭失的客观事实[3].损害事实作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是由两个要件构成的,即权利被侵害和权利被侵害而造成的利益受到损害的客观结果。缺少这两个要素中的任何一个,都不是侵权法中的损害事实,都不是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4].损害事实包括两大类;一是对财产权利的损害事实;二是对人身权利的损害事实。对于财产损害事实主要表现为财产减少,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对于人身权利的损害事实主要表现为人格利益损害和身份利益损害这两种不同的损害事实种类上。
胡戈的作品《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并没有造成陈凯歌的权利受到侵害(财产损害和非财产损害、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实际损害和可得利益损害),并且也没有因权利受到侵害而造成利益受到损害的客观后果。相反,由于《馒头》的迅速火爆,许多本来不看《无极》的人走进了影院,增加了它的票房收入,因此,无损害即无责任。
胡戈对于片中的人物的搞笑不是谩骂和贬损,因而不构成名誉权的侵犯。
3)、因果关系指的是违法行为作为原因,损害事实作为结果,在他们之间存在的前者引起后者,后者被前者引起的客观联系。
4)、依照侵权行为法原理,在适用过错侵权责任原则的情况下,构成侵权责任行为人必须具备主观上的过错的要件,这种过错可以分为两种基本形态及故意和过失。
胡戈在开头中有一段文字如下:“以下你看到的东西,是本人自娱自乐之作,内容纯属虚构,全是瞎编乱造。本东西仅限个人欣赏,禁止传播。”由此可以看出,胡戈在主观上不存在侵权的过错,其创作完全是个人自娱自乐,并不是想侵犯陈凯歌的导演署名权。并且,胡戈在其作品的最后,表明了其作品的电影镜头是由电影《无极》剧组提供,并且写明了导演是陈凯歌,演员有张柏芝、张东健、谢霆锋、真田广之、刘烨、陈红、程前等,并且表明制片人是陈红。因而胡戈在主观上不存在侵权的过错。
胡戈的行为并不构成侵权:“我并没有什么恶意,只是以学习为目的练习了一下视频剪辑技术,而且又没有营利,也不是自己放到网络上广播的,我不认为这是侵权。”(胡戈语)
五、对于传统的媒介传播方式应当予以扩展
对于网络评论,应当予以支持。网络媒体自从其出现后,由于其具有海量信息、空前的强时效性、多媒体功能、交互性与易检性、全球性与个性化等特点,使网络媒体得以迅速的被应用。现在,网络媒体是继报刊、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传播媒介。
胡戈先生是利用网络传播方式对电影《无极》进行评论的,其实正是由于其使用这一传播方式,才被认为是侵权。电影《无极》播出后,受到全国各地的其他新闻媒介的广泛批评,但是陈凯歌并没有要求他们道歉,并且认为他们是侵权,唯独要求胡戈道歉并要装告胡戈侵权,其实关键就是胡戈使用的传播方式不同于传统的三大传播媒介。因而,我们应当转变观念,把网络媒介视为第四传播媒介。由上可以看出,胡戈先生使用什么样的传播方式,是无关紧要的,都是其行使评论权的体现,不能因为其行使权利的方式不同而认为其构成侵权。
六、陈凯歌不是适格的原告
根据我国著作权的第15条的规定,电影作品及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在电影《无极》中,制片人是陈红,所以著作权归陈红,而陈凯歌只是一个导演,陈凯歌虽然和陈红是夫妻,但他们是各自独立的主体,他根本不是《无极》的合法版权拥有者,其没有资格就此起诉任何人!
综上所述,胡戈对其作品《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是独立的作品,符合著作法中合理使用的范围,因而,胡戈并不构成侵权。
2,<<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陈凯歌导演怒了,地点在柏林。他为什么怒了?因为一位叫胡戈的网友恶搞了他的《无极》,做了一个短片,名字叫《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通过这个短片,很多看完《无极》却满头雾水的观众终于深刻领会了剧情,大批没有看过《无极》的观众产生了看电影的冲动。在网络上,《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下载率甚至远远高于《无极》本身。于是,陈
导怒了。
那么,为什么陈导在柏林呢?为什么要在德国首都宣布起诉一个中国公民呢?因为他要去参加柏林电影节,那边为他安排了《无极》的盛大欧洲首映礼。陈导最近很忙,《无极》票房过亿,个人所得税都算得头皮发麻,计算器冒烟。前段时间带了片子冲击法国戛纳电影节,未遂。后来又说要进军奥斯卡,提名名单出来以后,说有位华人导演入围,但那人叫李安。这一路走来,由全国巡回宣传,再到法国,又到美国。终于,德国,到了德国,金熊在望。忙,这一路都很忙。
所以,我们就看到了这一幕:陈导在柏林怒斥胡戈说:"一个人不能无耻到这样的地步。"
陈导的中文和他的电影一样晦涩深奥,不知道"这样的地步"是一种怎样的地步?如果说指的是无耻到恶搞《无极》的程度,我觉得很好啊,很有趣啊,我很喜欢啊。至少,就娱乐性而言,《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要比《无极》好看多了。而且,完美地解释了为什么一部投资过2亿的片子里为什么会出现一个馒头。
如果说指的是扭曲了陈导呕心沥血所做的艺术品,这种行为非常无耻的话,我觉得很多秃顶的观众有话要讲。在《无极》的放映过程中,由于他们不得不一次次举起帽子向经典作品致敬,造成了他们的严重脱发。牦牛群奔,起立致敬,为了《狮子王》;光明迷路,起立致敬,为了《蜘蛛巢城》;满神预言,起立致敬,为了《浮士德》和《俄狄浦斯王》。如果我理解得不错的话,所谓无耻之徒就是从一部作品里找创意的人,拔一毛而利天下。而艺术大师就不同,薅百家之毛而为己用。
毫无疑问,一个巨大的鸿沟长期以来一直存在于观众和艺术家之间。以陈导的《无极》而言,要能理解这部充满了隐喻的作品,观众必须熟悉德国诗剧(《浮士德》)、希腊悲剧(《俄狄浦斯王》)、莎士比亚悲剧(《蜘蛛巢城》脱胎于《李尔王》)以及美国动画片。而要看懂《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需要的仅仅是简单生活经验和一点点幽默感。
我个人觉得,要求一位观众在劳累了一天,自己掏出80元血汗钱,去看一部大片前,还需要他去大学古典文学系深造一番,否则就无法深刻理解一部电影,这种行为非常残酷。尤其是这部大片还号称是"商业片",尤显讽刺。商业片都拍成这个样子,真不知道中国人能看的文艺片要到什么水准。因此,《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是一部充满了人道关怀的影片,最低限度上它的故事要比《无极》完整而且合乎逻辑,而且并不强求观众去念夜校。
造就《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不是别人,正是陈导自己。要不是《无极》如此无稽,胡戈也就根本没有那么多发挥的地方。要不是《无极》如此滑稽,胡戈也就根本无法引起那么大的笑声,更不会有观众说《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才是正版《无极》。坦率地说,陈导不应该起诉,反而应该感谢胡戈同学。看完《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后引发想看《无极》原片的人,恐怕要比看了影评和预告片以后决定去看的人多得多---因为想看看究竟有多搞笑。
一亿多的票房,捞得盘满钵满,还不允许观众失望?观众掏钱赞助了票房了,还不允许大家找乐?那么无趣的片子都拍得,小小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就不能容忍它的存在?有本事把片子拍到网络下载第一名,不就所有的问题都结了吗?《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讽刺了《无极》又怎么了?不一直说中国观众素质低吗?那么戛纳评委、奥斯卡评委也都素质低?这次柏林电影节的评委就一定高素质了?
本来挺美好的一件事,陈导摸摸小胡的头,大家一笑而过也就算了。闹到要上法庭的地步,究竟是谁丢脸?胡戈要是被判了,我第一个捐款。因为他至少有趣,至少他的工作有意思。至少劳累了一天下来看他的片子不累!在胡戈和陈凯歌之间,我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中国导演没有给观众多少欢乐,没有几个有点趣味,所以观众只能自己上网找乐。大师不大师对于我来说没有多少意义,古龙说:谁说英雄寂寞?我们的英雄是欢乐的。胡戈就是网民自己的欢乐英雄!要用司法手段灭一个民间的欢乐英雄,这事是我见过最无趣的事件。胡戈无耻与否我看不出来,但是做人不能无趣到陈凯歌这个程度
3,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 是什么意思
《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是中国大陆自由职业者胡戈创作的一部网络短片,其内容重新剪辑了电影《无极》和中国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栏目《中国法治报道》。对白经过重新改编,只有20分钟长,无厘头的对白,滑稽的视频片段分接,搞笑另类.
影片一开始,一个流浪女孩子从战场死士兵手中捡到一个馒头,这里的深意是为了表现北公子无欢(谢霆锋)的从纯洁到阴暗的心路历程。 最初的时候,北公爵是多么善良的一个人,他的士兵,上战场时手里不拿兵器只拿馒头!那是给老百姓们送粮食去的啊,但是不被理解,馒头换来的只是寒刀,因为别人都不相信有人上战场会手里不拿兵器只拿馒头主题十分深刻。
4,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台词是什么
大腕版《无极》台词:
一定得选最牛的大牌导演
雇日本设计师
拍就得拍最高档次的电影
故事干脆胡编
明星至少也得五六七个
什么日本的呀 韩国的呀 香港的呀
能请的全给他请上
片子外要大大炒作 片子里全是特技
电影里搁一个韩国巨星
戴假发 特能跑的那种
一到关键时刻
甭管有事没事都得跟人说
要好好活下去
一口地道的韩国普通话腔
倍儿有面子
电影里再弄一个贵族将军
演员用日本的
就那些行头就得几万美金
再建一个超级大鸟笼 二十四小时关人
就是一个字 怪
光群众演员就得有个万八千的
其他人物不是神仙就是变态
你要是一正常人呀
你都不好意思跟观众见面
你说这样的电影 拍一部得花多少钱
我觉得怎么也得两千万美金吧
两千万美金 那是没算上特技
四千万美金起
你别嫌贵 少了还不拍
你得研究投资商的运作心理
愿意掏两千万美金拍电影的主
根本不在乎再多掏两千万
什么叫成功导演你知道吗
成功导演就是
拍什么电影都拍最贵的 不拍最好的
所以 我们拍电影的口号就是
不求最好 但求最贵
5,陈凯歌导演的无极又被网友戏称一个什么引发的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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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前期讲述的是是穷女孩倾城小时候与一名贵族小男孩约定,只要倾城做他的奴隶,男孩就可以给倾城食物(传说中的馒头),但是倾城还是违反约定,带着馒头逃跑了,使得贵族小男孩心理变态扭曲长大后成为电影中的大反派(谢霆锋饰演)。当然在跑了以后呢,受到命运女神眷顾,成为世上最美的倾城王妃,但命运诅咒永远得不到真爱,从而后来发生的种种事情。《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正是用槽点,说如果倾城没有背叛约定,就不会有后面发生的悲剧了。
6,陈凯歌导演的无极又被网友戏称一个什么引发的血案?
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十三年前,陈凯歌转型商业片的试水之作《无极》,被不知名的网友胡戈,用《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狠狠羞辱了一番。职业生涯的最大败笔,多了道脓疮,气得跺脚的陈凯歌,甚至喊出了那句“人不能无耻到这样的地步”,扬言要起诉到底。两人的争斗,随着胡戈的道歉而终止,但《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却意外成为网络恶搞文化的开端,拉开了反权威、无厘头的序幕。扩展资料恶搞源头胡戈,男,1974年9月20日出生于湖北省武汉市,电子音乐人、网络视频制作人。恶搞新闻联播沉寂已久的著名恶搞视频制作人、“馒头血案”的制造者胡戈近日忽然再度出山,又干起了老本行———恶搞。不过,这次胡戈恶搞的对象不是电影大片,在他新推出的7分多钟的视频短片中,胡戈本人亲自出镜当起了“新闻主播”。在这个名为“XX小区XX号群租房整点新闻”的视频中,胡戈系着领带播报“新闻”,他一本正经的样子与诙谐幽默的“新闻”内容一对比,“笑果”更加明显。代表作-鸟笼山剿匪记鸟笼山是靠恶搞《无极》一夜成名的胡戈,在经过短暂的沉寂之后,奉上的新作———《鸟笼山剿匪记》。这部据称耗资近20万元的短片首次出现在网上,片中拿“美伊战争”开了涮。胡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吸取了“馒头”的教训,以后恶搞都会把视野放到国外。
精华总结
雨露,是万物生长的灵丹妙药,它能让万物欣欣向荣,给人带来希望和欢乐。起名,是给孩子取名最重要的一步,因为名字,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种文化。一个好的名字,可以让孩子从小拥有一个好的起点。那么,旸字取名呢,有着什么样的寓意及含义?
1、旸是五行金之字,五行属水,寓意孩子聪明机智,有大智慧,富有爱心。
根据五行属性来取名,金能克水,就像是金被水淹没了,所以会出现水变少,阳气不充足的情况。而旸字五行属水,表示有希望的样子,寓意孩子聪明机智,有大智慧,富有爱心,有爱心之义,对人非常友好,人缘非常好。由于在起名时需要注意五行八字,所以名字要避开太多不利因素。例如孩子取名为旸这个名字时,可选择五行属金且与水相冲或水火相济或金水相济等字面寓意相搭。
2、旸字是木之金之字,五行属木,为金之态,寓意孩子金木水火土五行协调,和谐发展。
雨露的滋润,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都让人感到无比满足。旸,字音shèng,寓意着孩子有一颗包容和感恩之心。这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有异曲同工之妙……旸给人带来欢乐、吉祥的同时,也寓意着孩子金木水火土协调发展……
3、旸是一种很有灵性的字,可形容孩子生机勃勃,乐观向上。
【旸】有光明、温暖、明朗的意思,可用作名字。【阳凯是太阳之意。【阳阳阳】阳代表明亮,阳代表光明及温暖。用阳代表光明的事物,表示孩子生机勃勃,乐观向上。【阳欣可表示欣欣向荣之意。【阳和】可表示温暖的意思。
4、旸字取名,寓意孩子乐观向上,对生活充满希望。
旸字寓意孩子乐观向上,对生活充满希望,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有助于提高孩子的自信心。另外旸字取名还有着积极向上、乐观开朗、吉祥幸福、生活美满、幸福美满等美好祝愿,其寓意吉祥。而且旸在中国汉字里是非常多见的一个字,我们可以将这个字用在名字中来表达。旸字取名代表着孩子未来很美好而充满希望。如果将其用于起名中,则代表着孩子未来会有很多希望。同时也象征着孩子将来会有所成就。
5、旸作为名字有吉祥富贵之意。
旸这个名字,在很早的时候就被赋予了吉祥富贵的寓意,因为它在名字中的意思很多。所以有很高的吉祥富贵之意。这个名字将孩子命名为【旸】具有美好的寓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