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
司法救助一般由司法局来进行管理。司法救助是指当事人去法院进行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由于当事人经济确有困难的,法院做诉讼费缓交、减交、免交处理的行为。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承担下列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职责:
(一)受理、审查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二)提出国家司法救助审查意见并报请审批;
(三)发放救助金;
(四)国家司法救助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