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仅涉及矿产品和盐两大类,具体包括:
1、原油。开采的天然原油征税,人造石油不征税。
2、天然气。开采的天然气和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征税。
3、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
4、其他非金属矿。包括:石墨、硅藻土、高岭土、萤石、石灰石、硫铁矿、磷矿、氯化钾、硫酸钾、井矿盐、湖盐、提取地下卤水晒制的盐、煤层(成)气。
5、金属矿。包括:铁矿、金矿、铜矿、铝土矿、铅锌矿、镍矿、锡矿及其他金属矿产品等。
6、海盐。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缴纳资源税。